4月25日起,出校事由仅限学业、科研、就业、就医以及经院系批准的其他必要事项,报备系统取消“访友、踏青、补充生活物资”选项。学生须承诺遵守疫情防控要求,如实申报出校事由,不聚餐、不聚集,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、封控区、管控区、防范区。后续如疫情形势缓和,另行调整通知。
除上述事由以外的其他出校事项须至少提前一天前填报《2022年春季学期法学院学生出校申请》提出申请。收到学院审批同意回复后,学生在出校当天务必在校内门户系统进行备案。出校须做好个人防护,落实各项防疫措施,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、封控区、管控区、防范区。
除上述事由以外的其他出校事项须至少提前一天前填报《2022年春季学期法学院学生出校申请》提出申请。收到学院审批同意回复后,学生在出校当天务必在校内门户系统进行备案。出校须做好个人防护,落实各项防疫措施,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、封控区、管控区、防范区。
加载中...
如果由于网络原因导致此框一直不消失,请重新刷新页面!